軍購買官案 袁肖龍判10年4月

更新日期:2009/09/03 04:09

〔記者孫友廉、何瑞玲、林毅璋/台北報導〕震驚社會一時的軍事工程弊案、買官案,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宣判,合議庭認為前中將袁肖龍,確曾企圖借由掮客林治崇支付六百萬元買官,來晉升上將,進而指示下屬洩漏招標文件等給林某,依貪污罪判處袁肖龍十年四個月徒刑。

 

袁肖龍委任律師簡維能得知判決結果,強調袁肖龍僅是與林治崇閒聊時談及買官,並無任何承諾,法院判刑太重,將會上訴。

 

起訴檢察官王正皓則認為,判決符合社會觀感,感到欣慰。

 

國防部昨對袁肖龍一案的判決結果,強調尊重司法的判決,重申肅貪防弊的決心。國防部強調,將本著毋枉毋縱的精神,以公平、適當的態度追查軍中的重大貪瀆弊案,務必達到弊絕風清,否則絕不終止。

 

掮客林治崇處三年徒刑

 

至於林治崇部分,合議庭考量有部分自白,判處三年。不過,林治崇所稱的買官中間人MIKE陳,由於林某不肯透露其真正身分,仍為懸案一樁。

 

另軍備局上校楊東山妻子蔡瑜,法院認定夫婦兩人收受林治崇行賄的金錢、家電、電腦,代付新屋裝潢費用,更接受日本馬來西亞等三次招待旅遊,價值共約二八六萬元,蔡女犯後也毫無悔意,判處七年。楊東山今年五月已遭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褫奪公權十年。

 

林嫌兩助理均緩刑三年

 

另替林治崇傳遞文件、處理餐敘、安排招待小姐的助理丁顗慈、許佩君,法院認為兩人對林某不法知情,屬共犯,分別判處一年八個月、一年四個月,均緩刑三年。丁女表示將與律師研究後,決定是否上訴。

 

同案被告林治崇助理張雯雅、陳靖捷,工程業務連絡人員薛奇昌及另名掮客巫毓貞,法院考量罪證不足,皆判無罪。

 

法院認為袁肖龍身為高階軍官,卻不思正途,用非法手段尋求升官,進而與屬下上校鍾永祥聯手舞弊施壓、洩漏軍事工程標案,另一些軍官則收賄、接受性招待,軍人武德幾近蕩然無存。

 

至於遭袁肖龍等人洩漏的軍事工程標案,包括天鷹計畫的阿帕契攻擊直升機基地營建案、台中志航基地航電工廠整建案、水湳機場搬遷設計、新開營區整建案、新中營區整建案、明德營區整建案、常山專案工程專案、樂山計畫設計監造標案、天鳶專案營區整建案、東部地檢署與看守所新建工程案、溪園案、威海案、安邦案、花醫案等。

 

 

出自yahoo新聞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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